双柏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于 2024 年4 月 23日向本机关提出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,本机关受理后,经依法审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 三十八条第 一 款和《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管理办法 》第 十四 条的规定,本机关于 2024 年 4月 29 日作出了准予晶科双柏大庄180MW光伏电站项目进场道路弃土场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(相关文书的编号: 双行审决[ 2024]135号),现予以公开。
双柏县行政审批局
2024 年 4 月29日